2018年12月5日—华裔外卖郎车祸重伤 诉讼3年 获赔1100万

37歲的外賣郎陳先生三年前在曼哈頓下城騎店單車送餐途中,遭汽車撞擊,經多次手術後裝上假體頸椎,且因劇烈疼痛而無法重返工作;經過三年訴訟,日前終於獲賠1103萬3527.64元,他表示因為已無法抬重物,未來希望讀書取得高中文憑(GED),找到較輕鬆的工作養家。

陳先生十多年前從福建移民來美,由於僅有初中學歷、英文不佳的他只能到華埠的餐館擔任外賣郎,2015年5月他騎著電單車到下城送餐,經過百老匯大道(Broadway)和富頓街(Fulton St.)時遭後方的汽車撞擊。

根據警方報告,撞人的司機表示在交警指示後直行百老匯大道,騎著電單車的陳先生突然出現在前方,因此閃避不及撞上;但據陳先生表示,他當時直行百老匯大道,卻遭到後方車突然撞上,該路段並未裝設監視攝影機。

陳先生說,被撞後他在地上滾了幾圈,倒在馬路中央不能動,全身疼痛,「回過神來第一件事情就是擔心家人,不知道我受傷之後他們該怎麼辦」;隨後他被送往紐約長老會下城醫院,前後做了頸椎切除、裝假體頸椎、椎間盤切除,右膝關節等多項手術。

受傷期間由於兩個孩子仍在讀小學,原本在餐館打工做企枱的陳太太獨自挑起一家生計,只能一邊做工,一邊照顧丈夫和孩子,熬過三年;陳先生說:「那段時間真的很難熬,我們只能到處借錢,老婆還得了抑鬱症」。

受理此案的律師黎保利(James C. Napoli)表示,因為電單車為非法,官司訴訟期間許多陪審團都對陳先生騎電單車送餐有意見,同時陳先生是否合法在美居住,也成為訴訟過程中的討論議題,但最後他們仍打贏官司,並爭取到1103萬3527.64元的賠償。

因為車禍之後無法抬重物,連小孩都抱不動,陳先生希望能夠重回校園,學習英文並取得高中文憑;未來想上大學的他說,更希望能透過發奮向學,替自己找到一份不需要依靠勞力的工作、扶養孩子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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