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診斷癌症
雖然癌症診斷始終都是可怕的事,但其實有很多種癌症,如果在早期階段發現,仍然可以成功治療。未能診斷癌症或癌症的診斷延誤,可能會顯著地降低你的生存機會,而且需要接受更具侵略性和痛苦的治療,往往導致原本可預防的提早死亡。醫療事故的受害者和他們的親人,可通過人身傷害或過失致死的官司有機會獲得賠償。
癌症如何未被發現
病人有時會因為一些癌症的症狀去看醫生,但大多數癌症都是在例行檢查和測試中發現。因為到了一定年齡,就會存在一定的風險因素,因此醫生現在都建議進行例行檢查,以便及早發現。導致未能診斷癌症或延誤診斷癌症的錯誤包括:
- 未能回應患者報告的症狀
- 未能辨認或回應風險因素
- 未能辨認或回應預警信號
- 由於對病人支付能力的擔憂,未能下令或建議進行測試
- 不當的血液和組織取樣
- 不正確的讀取試驗結果
未能跟進病人
未能診斷癌症的後果 未能診斷或延遲診斷癌症對受害者及其家屬的後果可能是災難性,結果可以包括:
- 更多侵襲性治療
- 更多侵略性治療
- 更昂貴的治療
- 明顯地更多的痛苦
- 傷痕和毀容
- 不必要的損害整體健康
- 長期殘疾
- 收入損失
提早死亡
未能診斷癌症和延誤診斷可以致命 由於癌症具有進化和擴散能力,除了癌症本身的損害之外,所需的治療也會變得更加危險,並對身體造成損害。一旦癌症超越了某個階段,一些治療方法已不再有用。未能診斷癌症可能在多方面致命:
- 冒險和危及生命的手術成為唯一的治療選擇
- 只有一部分的癌症可以被移除
- 化療或放射治療必定具侵略性,也有致命的危險
- 不能夠除去癌症,治療只能暫時停止或緩慢癌症發展
- 已經不能再進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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