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一名因公交汽車在其身後左轉而被撞傷的行人,爭取到1250 萬美元的賠償款。

$12,500,000和解金额 

原告行人在人行横道上被从身后左转的巴士撞倒 纽约市公共运输局(NYCTA)的调查组得出结论,原告距离人行横道还有约70英尺走到巴士侧面 - 原告通过《纽约州信息自由法》获得了司机与纽约市公共运输局(NYCTA)之间的首次通话记录,其中司机表示事件发生在巴士转弯时 - 而原告也提供了独立目击者的证词,该目击者在纽约市公共运输局(NYCTA)的报告中没有被提及

皇后区,纽约市

当时40岁的原告表示,他在斑马线上过马路时,被纽约市公共运输局的巴士司机在没有充分观察的情况下撞倒。巴士从他身后左转,导致巴士的左前部撞到他,并从他身上碾过。原告表示,他的下半身受到了严重的挤压伤害,这些伤害包括腹股沟的严重伤口并需要进行半身切除手术,在臀部处截去了腿。被告派出了一个 "快速反应调查小组"。而他们的结论是,事故发生在离十字路口约70英尺的地方。在被告完成左转后,原告才走到了巴士的一侧。警方的报告与纽约市公共运输局的立场基本一致。

原告认为被告的调查结果没有准确的反映出事件的真相。原告根据《纽约州信息自由法》(FOIL)提出申请,获得了包括巴士司机在事故发生后给纽约市公共运输局汇报时的陈述。原告表示,事后司机在与纽约市交通运输局的汇报中谈到了原告是在左转的过程中被撞。

原告还提到了一位独立的目击证人(警方报告中没有提到他,纽约市公共运输局的调查人员也没有与他交谈)。证人表示,当时他的车和巴士停在了同一条转弯车道上(证人的车在巴士的后面)。当绿灯亮起时,巴士继续左转。证人看到正走在人行横道上的原告,对自己说:"天哪,巴士要撞到他了!" 证人的证词反映出他清晰的看到原告被巴士的车头撞倒并在原告的身上碾压过去。证人立刻开车来到原告躺着的地方,停下车并打开了车灯以保护原告。证人进一步作证说,虽然是晚上,但他依然可以看得很清楚:路口不仅有路灯,拐角处还有一个亮着灯的加油站。

原告在9个月前与他的妻子从中国移民过来,出事前在餐馆工作。因为这场事故,他永久失业了。

该案在审判前以12,500,000美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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